《清远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十二五规划(2011-2015)》日前出台,(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将探索解决清远市现在和将来污泥的最终出路问题。至2012年,建设完成4座污泥处理处置厂(场),新建污水处理厂出厂脱水污泥含水量低于50%;至201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据悉,目前清远市内有16家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合共为34.5万吨/日,满负荷时污泥产生量为95.75吨/日,年产生量为34948.75吨,大部分采取填埋方式进行处置。清远市“十二五”期间所有污水处理厂投产并达到满负荷时,污泥产量估算为209.5吨/日,年产生量为76467.5吨。
《规划》对清远市污泥最终处置方式做了可用性分析,提出土地利用、建材利用、填埋处理三种方式。
《规划》提出,鼓励符合标准的污泥用于土地改良和园林绿化,并列入政府采购名录,允许符合标准的污泥限制性农用。污泥用于园林绿化时,泥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要求。污泥农用时,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
不具备土地利用和建筑材料综合利用条件的污泥,可采用填埋处置。《规划》要求,量大、有机污染物含量高、易造成二次污染的污水厂污泥,宜实施集中处理为主。
《规划》对污泥处理提出具体时间表。至2012年,建设完成4座污泥处理处置厂(场),配置污泥运输车,项目开始运营,并预留扩建用地。新建污水处理厂出厂脱水污泥含水量低于50%;现有污水处理厂在2012年11月底之前改造完毕,出厂脱水污泥含水量低于50%。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至201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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