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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海门市乡镇污水处理整改工作方案》

来源:水业网 信息发布:中国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8-9-27 浏览次数: 更多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海门市乡镇污水处理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全市上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顺应群众期盼,系统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实施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海门市乡镇污水处理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全市上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顺应群众期盼,系统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实施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确定三年目标
 
        《方案》明确了海门市乡镇污水处理整改计划及三年目标。2018年工作目标: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泥处理协议,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各区镇完成剩余“六个必接”排查工作,绘制完成乡镇管网布置图。完成全市排水规划修编完善工作,并报市政府审批。完成水务一体化改革。全市完成22.6公里的管网建设任务。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流量计等按规定全部落实到位。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入河排污口审批。
2019年工作目标:结合智慧排水系统工程,完成污水处理信息县级平台建设。区镇建成区管网覆盖率达90%,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70%。完成正余至包场污水主管网工程,王浩、正余两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同步改为提升泵站。
 
        2020年工作目标:区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在75%以上。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排口湿地建设。
实施六大整改措施
 
        根据《方案》,海门市将具体实施六大整改措施。
 
        推进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区镇建成区“十个必接”工作。今年海门市在各区镇建成区主管网基本完善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十个必接”工作,逐步提升海门市城镇污水收集率。计划到2018年底完成区镇机关、医院、农贸市场、学校“四个必接”部分的雨污分流及外部连接管网的施工。力争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十个必接”施工任务,基本实现全市城镇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全力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在拉网覆盖式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60个村的基础上,今年海门市实施25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由各区镇组织实施,到年底全部完工。
 
        开展乡镇污水厂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实施正余至包场污水主管网工程,争取明年6月底完工,同步将王浩、正余两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改为污水提升泵站,将正余镇生活污水全部纳入黄海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系统集中处理。规范污水厂污泥处置。目前,海门市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下一步将加强对污泥无害化处置的监管。完善污水厂在线监测设备,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审批,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排口湿地建设。
 
        做好城镇排水规划修编工作。结合城市南进、北部新城建设、区镇主管网建设、区镇“十个必接”工作,委托专业的规划设计单位对海门市的排水专项规划进行修编完善,今年年底前完成该规划修编完善工作。
 
        加快推进区镇污水主管网建设。目前海门市建成区域基本实现了城镇建成区污水主管网的全覆盖。2018年计划完成22.6公里污水管道建设,年底将完成岷江路(丝绸路至北京路)污水管道工程、三和车城区域污水管道工程、嘉陵江路污水管道工程、S336污水管道工程、长江路北延污水管道等工程建设,同时,正余至包场污水主管网工程、德胜工业园污水主管网工程、上海路东延应急管网工程、圩角河以东区域排水改造工程等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完成南通下达的22.6公里的管网建设任务。
 
        完成全市水务一体化改革。海门市水务公司的组建已形成初步方案,目前正在对方案作进一步优化。下阶段,将委托专业公司对海门市的水务公司成立方案进行细化和完善,11月底前确定公司组建的最终方案,年底前完成市水务公司的设立和登记。
 
        完成海门市污水处理信息县级平台建设。目前,海门市正在实施智慧排水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计划到2018年11月底前先将东洲水处理、黄海水务、中信水务三座监测设备齐全的污水处理厂的相关信息数据接入智慧排水系统。到12月底前待海永污水处理厂完成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再将海永污水处理厂的数据接入智慧排水系统平台,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信息数据的传输和调试,实现海门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的一体化。
分解任务协同落实
 
        根据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区镇细化本部门、本地区具体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海门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参加的市级协调领导机构,统筹推进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改工作。各区镇政府要参照设立相应的组织和协调机构,形成工作合力。
 
        海门市要求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牵头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和通报。住建、环保、水利等部门要积极对区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整改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对工作推进中的疑问认真梳理,并积极进行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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