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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新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第二标段) 施工招标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8-10-24            更多
项目单位: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义区2007年新农村污水处理站工程 已由 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顺发改[2008]4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本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1419.94万元,全部由本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牛栏山镇龙王头村、北石槽镇良善庄村、赵全营镇东水泉村、北小营镇牛富屯村和马辛庄村、高丽营镇水坡村、马坡镇毛家营村,共7个行政村。
2.2建设规模
建设污水处理站9座,污水设计能力为740吨/天。处理站采用接触氧化工艺。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第二标段施工图纸中的全部施工内容。
2.4标段划分
上述招标范围所示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0月24日至2008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购买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1月20日9时40分,地点为 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二楼会议室(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 址:顺义区石园北区东侧民政局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北
综合办公楼内
邮 编: 102100 邮 编: 101119
联 系 人: 金宇
电 话: 13811523820
传 真: 8957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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