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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新乡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9-26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2016JJ179
招标代理: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6-09-30
所属地区: 河南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1.招标条件
 
 
 新乡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由新乡市人民政府授权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项目授权机构为新乡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报名。
 
 
2.项目概况与运作方式
 
2.1项目名称:新乡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
 
 
2.2项目编号:2016JJ179
 
 
2.3项目概况
 
 
项目总规模10.0万m3/d,一期建设规模5.0万m3/d。
 
 
新乡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约1.746亿元,由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2.4运作方式
 
 
本项目由新乡市人民政府授权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投资人。
 
 
项目采用设计-建设-运营-移交(DBOT)的运作模式。
 
 
项目公司组建,由政府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移交。
 
 
在经营期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资产及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新乡市政府或指定的机构。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等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等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手续合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并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大于3亿元人民币;2015年末总资产2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其中2015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应提供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申请人近三年来(2013年1月1日)投资建设或投资运营单项规模不低于10万m3/d的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5)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开设的银行账户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开具日期为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7日内;
 
 
(6)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
 
 
(7)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8)社会资本拟自行施工的,要求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款第(1)-(6)项的要求;
 
 
(2)联合体其他成员应满足3.1款第(1)、(3)、(6)项的要求;
 
 
(3)社会资本拟自行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按各自分工满足3.1款第(7)项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3.3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2014]113号文的社会资本均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2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申请人数量。
 
 
5.资格预审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要求
 
 
    5.1报名方法:请申请人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大厅(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以下要求(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5.3通过上述报名的申请人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09:30。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同时发布。
 
 
8、监督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新乡市检察院:0373-5123673;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新乡市住建委:0373-3051878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986011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
 
 
电  话:13683828969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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