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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永昌县污水处理厂锅炉采购及配套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0-9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0
招标代理: 0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8-10-09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机械设备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永昌县污水处理厂锅炉采购及配套设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永昌县污水处理厂
行政区域 永昌县 公告时间 2018年10月08日 17:05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10月08日 更正日期 2018年10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金平
项目联系电话 1559357777
采购单位 永昌县污水处理厂
采购单位地址 永昌县污水处理厂东寨镇锣锣湾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35-5995956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新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宣武路天景翡翠城6号楼9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35-2115155
永昌县污水处理厂锅炉采购及配套设备项目
 
更正公告
 
甘肃新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永昌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其永昌县污水处理厂锅炉采购及配套设备项目,招标文件编号JCZC2018GK-275,现做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若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投标人须满足: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a.失信被执行人名单,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该网站首页“信用信息”查询后下载的完整报告为证明材料;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关人员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上查询信息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除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其原件均须交至评标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审查, 被授权人需持一份授权委托书(与标书中一致)。 
 
(八)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九)提供2018年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1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原件装正本。
 
(十一)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其它证明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现变更为: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若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将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投标人须满足: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a.失信被执行人名单,b.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该网站首页“信用信息”查询后下载的完整报告为证明材料;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关人员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以上查询信息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除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其原件均须交至评标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审查, 被授权人需持一份授权委托书(与标书中一致)。 
 
(八)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九)提供2018年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3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十)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其它证明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于此项变更一致,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永昌县污水处理厂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新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部门:永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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