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地下水遭到严重污染。研究表明,地下水中检出的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机污染物的种类及污染程度已不容忽视[1-2]。我国的地下水有机污染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近年来,已逐步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2005 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了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工作,在珠江三角洲和华北平原等地区重点针对有机污染开展了调查,对地下水有机污染物的分布特征、来源、污染程度等有一定了解[3-4],该调查工作也将作为今后长期的重要任务。对于大多数有机污染物而言,我国现行的地下水质量标准[5]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6]均未将其包含在内。由于污染物种类繁多,无法对每种污染物逐一调查和监测,而只能选出潜在风险大的污染物予以重点控制,这些优先选择的有毒物质称为优先污染物( prioritypollutants) 。
很多国家都开展了环境优先污染物的筛选和控制名单的制定[7-9]。美国是最早开展污染物优先监测和筛选的国家,在对有毒有害污染物进行了大量研究的基础上,以污染物毒性为基础,结合污染物的产生量、检出频率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得到65 类129 种重点控制的优先污染物名单。欧盟依据大量监测数据,由数据和模型的污染物暴露得分与毒性效应得分组合计算总得分,最终基于风险排序和专家评判筛选水环境优先污染物[8, 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