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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污水处理厂扩容(四期)提标环评、可研、设计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5-15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0
招标代理: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8-06-15
所属地区: 湖南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污水处理厂扩容(四期)提标环评、可研、设计等服务项目已由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以长经开投发【2018】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评、可研、设计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污水处理厂扩容(四期)提标环评、可研、设计等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湘龙街道湘景社区(星沙污水处理厂三期以东及以南地块)。
 
 
2.3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长沙经开区,现有规模为18万吨/天,其中一期为8万吨/天,二期为4万吨/天,三期为6万吨/天,目前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需将星沙水质净化中心污水处理规模扩容达到总规模25万吨/天,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排放限值”即准四类标准。考虑污水部分回用,考虑污水与初期雨水调蓄等功能。配套工程包括:合流干管雨季溢流部分污水的一级强化处理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投资约40000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具体包括本项目的总图设计、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自控设计、专项设计(基坑支护等)等及项目施工现场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2.7 项目工期要求:总设计周期为90天。
 
 
2.7.1中标后2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前期工作;
 
 
2.7.2可研批复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7.3初步设计批复后4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文件;
 
 
2.7.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2.7.5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3.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当期工程设计规模10万m3/d及以上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提质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3.7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5月1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5月27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4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6.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7.3.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7.3.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http://ggzy.changsha.gov.cn)、《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上发布。
 
 
11. 行政监管
 
 
本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湘龙街道时中南路58号
 
 
联系人:曾涛
 
 
电话:15084811778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污水处理厂扩容(四期)提标环评、可研、设计等服务项目.docx  
附件基础资料.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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