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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陇田、司马浦污水处理厂二期厂网一体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1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5-28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440514-201805-221-0008       
招标代理: 汕头市潮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8-06-01
所属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的委托,对其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陇田、司马浦污水处理厂二期厂网一体建设工程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三、PPP项目编号:440514-201805-221-0008       
 
四、PPP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陇田、司马浦污水处理厂二期厂网一体建设工程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运营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根据不同厂区分为3个部分:
 
A部分――陈店镇污水二期建设工程建设及运营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陈店污水处理厂扩建3.0万m3/d,总规模达到6.0万m3/d,出水执行地表水V类标准(其中TN≤15mg/L),出厂污泥含水率执行60%。
 
(2)对陈店污水厂规划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水系进行截污,污水收集达到80%。厂外新建管网约86.626km。
 
运营管理内容包括: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汕头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相关要求,对陈店镇污水厂二期污水处理厂及新建配套管网进行运营维护,运维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新建建构筑物以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新建管网、泵站、拦污闸等设施进行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安全操作管理等相关工作,以保障所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证项目产出物均达标排放。
 
B部分――司马浦污水二期建设工程建设及运营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司马浦污水处理厂扩建2.0万m3/d,总规模达到5.0万m3/d,出水执行地表水V类标准(其中TN≤15mg/L),出厂污泥含水率执行60%。
 
(2)对司马浦污水厂规划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水系进行截污,污水收集达到80%。厂外新建管网系统约为71.65km。
 
运营维护内容包括: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汕头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司马浦二期污水处理厂及新建配套管网进行运营维护,运维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新建建构筑物以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新建管网、泵站、拦污闸等设施进行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安全操作管理等相关工作,以保障所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证项目产出物均达标排放。
 
C部分――陇田镇污水二期建设工程建设及运营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陇田污水处理厂扩建7.5万m3/d,总规模达到9.0万m3/d,出水执行地表水V类标准(其中TN≤15mg/L),出厂污泥含水率执行60%。
 
(2)对陇田污水厂规划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水系进行截污,污水收集达到80%。厂外新建管网系统约110.15km。
 
运营维护内容包括: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汕头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相关要求,对陇田二期污水处理厂及新建配套管网进行运营维护,运维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新建建构筑物以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新建管网、泵站、拦污闸等设施进行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安全操作管理等相关工作,以保障所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证项目产出物均达标排放。
 
2、项目投资规模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本项目总投资为489967万元,其中A部分的总投资为146505万元,B部分的总投资为89922万元,C部分的总投资为253540万元。
 
3、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A部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29年;B部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29年;C部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期为1.5年,运营期28.5年;三部分的管网建设期为3年,管网运营期为27年。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资格预审申请人2017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则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或做出承诺(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由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预审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2、3、4项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仅需联合体中施工方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5、2013年5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在中国大陆地区境内承接过单个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整治或污水处理类或环境保护类PPP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PPP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业绩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PPP项目合同为准,原件备查);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PPP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需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并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PPP项目业绩的独立中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成员中排名第一)。
 
6、汕头市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7、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5年5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或监察委)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或监察委)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
 
8、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责任、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均须持股,不得由第三方代持,并明确各联合体成员股权结构比例(牵头人股权比例必须大于成员方);(3)牵头人应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和运营;(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9、资格预审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资格预审申请人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申请人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提供给评审现场;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七(一)、资格预审报名登记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资格预审报名登记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在上述时间范围外不再接受报名登记。
 
2、资格预审报名登记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方式:地点是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4室,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4室。
 
4、资格预审评审日期:2018年6月20日11时30分
 
5、资格预审评审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
 
注:项目实施机构不予接受未报名登记及未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接受迟于截止时间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七(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5­­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4室。
 
七(三)、其他说明: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介发布。
 
2、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发布更正公告。
 
3、项目实施机构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8年 05月 28日9时00分 至 2018年 06月 19日16时0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4室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8 年 05 月 25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31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4433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92163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联系人:邓丛一 联系电话:020-83548719
传真:020-83548596 邮编:510000
(三)采购人: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居委西畔综合大楼5-6楼
联系人:吴海森 联系电话:0754-87921631
传真:0754-87921631 邮编:515100
(四)财政部门:汕头市潮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党政办公用房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908871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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