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海安恒发污水处理厂曝气沉砂池加盖封闭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 浏览次数:次 | 发布时间:2018-6-12 | 更多 |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0
招标代理: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8-06-27
所属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恒发污水处理厂曝气沉砂池加盖封闭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恒发污水处理厂曝气沉砂池加盖封闭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恒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批文号海行审【2016】4112号,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东镇南屏村11组(恒联路81号)
(2)招标范围:施工
(3)工期: 60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工程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B3206210336000056001001
施工
188.1
39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2)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8年6月11日到2018年6月27日9时00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6月27日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800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2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8.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恒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东镇南屏村11组(恒联路81号)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达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王华
联系人:肖建华、徐兆霞
电 话:0513-88829333 88895779
电 话:0513-81819571、15358708177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1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无
项目负责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其他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详见须知
工期
详见须知
工程质量
详见须知
投标有效期
详见须知
投标保证金
详见须知
权利义务
符合第三章合同
2.2详细评审标准
本工程控制价为40.636515万元。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投标报价(99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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