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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火灾下区域消防系统的改造设计探讨

文件大小:0.28MB 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01-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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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 共用  水池  水箱  泵房  改造  
【摘要】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95 , 2005 年, 以下简称“高规”)7 .3 .5 条规定“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高层建筑群, 可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房、高位消防水箱。
【部分正文预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95 , 2005 年, 以下简称“高规”)7 .3 .5 条规定“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高层建筑群, 可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房、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的容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高层建筑计算。高位消防水箱应满足7 .4 .7 条的相关规定, 且应设置在高层建筑群内最高的一幢高层建筑的屋顶最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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