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文号:DB11/122-2006
发布日期:07 25 2006
实施日期:10 1 2006
内容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除λ限值为非强制性要求外均为强制性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汽油车稳态加载工况下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用于在用汽油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测。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参考美国EPA-AA-RSPD-IM-96-2(1996年)技术指南和美国加州BAR97(2002年版)法规中加速模拟工况(ASM)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是DB 11/122-2003标准的修订,与DB 11/122-2003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增加了适用于达到GB 18352.3-2005标准车辆的在用车排放限值;
——改变测量方法,试验工况由BASM5024、BASM2540和怠速工况构成,并且增加λ检测和OBD检查,针对不同车种或不同控制阶段,进行不同的试验项目;
——改进了试验规程;
——增加试验软件要求;
——增加测试设备的要求和相应的检查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标准的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亚平、李颖林。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为2000年8月23日
本标准首次修订日期为2003年2月15日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稳态加载试验要求
5 试验方法及结果判定
6 测量结果与数据记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试验规程
附录B(规范性附录) 试验软件要求
附录C(资料性附录) 试验设备
附录D(规范性附录) 试验设备日常标定要求
标准全文下载: 北京市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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