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监测分析方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1999]383号)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号:环函[1999]383号 发布日期:10 22 1999 实施日期:10 22 1999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 江苏省环境保护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司 |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号:环函[1999]383号 发布日期:10 22 1999 实施日期:10 22 1999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 江苏省环境保护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