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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4426-2001)

发布时间:2008-11-13 浏览次数:转发微薄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修订
发文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文号:DB4426-2001
发布日期:08 20 2001
实施日期:01 1 2002

        为控制水污染、保护水体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DB 4426-1989《水污染物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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