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水工业网 > 标准 > 水工业相关标准> 环保产品标准>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 HJ/T 261-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压力溶气气浮装置( HJ/T 261-2006)

发布时间:2008-11-13 浏览次数:转发微薄
所属分类:
性质:指导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国家环保总局
文号:HJ/T 261-2006
发布日期:04 13 2006
实施日期:06 15 2006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Pressure dissolved air floatation equipment
( HJ/T 261-2006 代替HCRJ/T 008-1999 2006-06-15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水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溶气气浮装置的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储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加压溶气气浮和射流溶气气浮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混流泵
查看中国水工业所有信息     行业新闻 - 市场动态 - 企业动态 - 厂商 - 产品 - 招标 - 论文 - 案例 - 方案 - 图纸 - 软件 - 课件 - 政策法规 - 标准规范 - 市场研究 - 会展 - 招聘 - 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