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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发布时间:2008-12-25 浏览次数:转发微薄
所属分类: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文号:
发布日期:1996-03-14
实施日期:1996-10-01

       本标准为了有效、正确地实施GB 2894《安全标志》而制定,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标准化,以提高人们的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本标准主要通过调研、科学分析而制定,力求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国外没有同类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标志图形应设置的范围和地点、型号的选用、设置高度以及使用的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树贤、闪淳昌、白殿一、梁小珍、刘诚朴、马春华、夏川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目的是使安全标志的使用规范化,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厂内运输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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