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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环境综合整治不“过关”将被区域限批

时间:2008-06-11 08:39 大河网-河南日报

信息发布:中国水工业自动化网 发布时间:2008-6-11 浏览次数: 更多
  6月11日讯 (记者王 映)哪个地区完不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哪个地区将面临严厉处罚。在6月10日召开的全省环境综合整治暨污染减排会议上,副省长张大卫表示,我省将对不能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和年度减排任务的地区,一律实施区域限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的处罚,其主要负责人不予提拔重用,调离或转任的要跟踪处理;对不能完成任务的重点企业,一律暂停新建项目和新增用地的审批或核准。

  张大卫表示,要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避免“晒太阳”工程发生;要继续深入开展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贾鲁河郑州段、卫河新乡段、惠济河开封段水环境质量得不到有效改善,将坚决否决政府责任目标;要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今年11月底前,所有装机容量在12.5万千瓦以上的机组,必须建成脱硫设施。

  张大卫强调,淮河流域是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后,对于淮河流域出境断面水质仍然不能稳定达标的省辖市,要实行黄牌警告、区域限批,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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