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至4日,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省行政效能办三部门在省环保厅刘西丹处长率领下,对我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保护情况进行了行政效能监察。
省三部门联合检查组在我市环保局、监察局、水利局有关领导陪同下,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市区、陵川县、沁水县、阳城县、高平市五地10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行政效能监察。检查中,省三部门领导对我市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保护得力,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市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工作扎实。为了引起各级各部门对保护工作的重视,市政府每年把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县长和环保局长的年度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同时也非常注重日常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地的安全;二是注重投入,措施得力。2007年以来市财政共投入600余万元用于保护区的定桩、立界、安装防护网、修建防渗厕所等。制订了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办法》及制度、措施,全部按要求制定了相应的突发水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三是着眼未来,规划长远。2008年4月,制定了《晋城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我们将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不遗余力的长抓不懈,确保让全市人民喝上放心的水,干净的水。(晋城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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