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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淮河流域水资源集约利用

来源:河南日报 信息发布:中国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09-3-16 浏览次数: 更多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频发的国家。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既是现阶段我国的突出水情,也是我们将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全国人大代表、信阳市市长郭瑞民认为,淮河流域水资源集约利用势在必行,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淮河流域水资源集约利用。

       郭瑞民说,目前淮河流域在水资源紧张的同时,对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存在较多问题,水资源开发乏力、水资源浪费很普遍、水资源配置不尽合理,流域内各类水利设施,大部分修建于20世纪70年代以前,普遍存在老化、失修和配套不完善等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虽投入了一定的资金更新改造,但投入力度远不够。由于水资源工程多以地方政府为投资主体,投资渠道相对单一,受资金、技术等条件制约,影响了水资源工程的及时兴建和作用发挥。

       郭瑞民代表建议,沿淮地区要充分发挥现有大中型水库的作用,科学利用雨季汛期的洪水资源,防蓄并举,以蓄水抗旱为主,科学合理地留蓄洪水,实现洪水资源化。还要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的立项前取水审批,对取用水项目进行取用水合理性分析评价。

       “对于高耗水、用水工艺落后、有重大环境影响项目,要从源头上限制取水行为。工业企业要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要大力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禁止大水漫灌等粗放灌溉方式。”说到这里,他加重了语气。

       郭瑞民代表还提出,要加大对淮河流域水污染监测处罚力度,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完不成总量削减指标或水质长期超标的地区,国家停批辖区内除节能减排项目外的一切新建项目;应加大对淮河流域水污染的投入力度,沿淮四省所有县城必须建成污水处理厂,对生产生活用水实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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