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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水价普涨 民众质疑涨价合理性

来源:经济观察报 信息发布:中国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09-5-25 浏览次数: 更多

        中国城市水价普涨遭民众抱怨成本黑箱


        5月20日,昆明市发改委发布公告,自6月1日起,把该市居民生活用水单价从2.65元/立方米提高到3.45元。

        一个月前,昆明市发改委就水价调整的议题组织了听证会,绝大部分的听证代表表示反对,不过这并没有阻止水价的上涨。

        在过去的两个月里,包括上海、天津、沈阳、广州、南京等几乎所有的中国大中城市都已经举行了水价上调的听证会。

        其他城市则正处于准备阶段,因为当地的自来水企业和地方政府都已经不约而同地提出了涨价的要求。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一位官员表示,地方政府有自主上调水价的权利,不需要经过国家发改委审批,也不需要备案。

        日前,发改委下发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这其中包括水、天然气和电价等。按照发改委此前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水价上涨应与CPI、地方人均收入等指标挂钩。

        涨价大合唱

        这轮涨价酝酿已久,早在2007年,各地都已传出水价要上调的消息。2008年4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成本处处长唐铁军透露,各地已经将水价列入涨价目录,会在2008年择机推出。不过,随后而来的经济过热、CPI迅速走高,让各地的水价上涨计划纷纷流产。今年以来,CPI持续低位运行,给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提供了时间窗口。

        仿佛一声令下,从去年年底开始,几乎所有的中国城市都陆续加入了自来水涨价的大合唱。

        今年3月9日,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曾表示,当时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3.77元(含污水处理费),比上年同期提高4.7%。

        “长期以来水价构成不合理和水价偏低,没有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导致目前水资源浪费相当严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因此,必须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的作用。”胡四一说。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一位官员告诉本报:“从资源价格改革的目标来看,今年包括水价在内的资源价格改革肯定会加快推进,这一点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明确做了要求。”

        他介绍,国家发改委没有就水价改革明确下发文件,“只是要求地方根据自己的情况,依照相关政策和中央的要求,加快推进包括水价在内的资源价格改革。”

        不对等的博弈

        “我当时就明确提出反对涨价,现在依然反对。”昆明市民李正念说。

        李正念作为市民代表之一,参加了4月20日该市的水价调整发布会。面对该市发改委的通告,他显得有些无奈。“在我们永昌小区,很多居民都反对涨价。”他说。
昆明市自来水企业和当地政府给出的涨价理由是,目前的水价处于较低水平,不但供水企业面临经营压力,也不利于发挥价格约束机制,提高市民节约水资源的意识。

        这也是全国各地的水价上涨中被普遍提及的两个理由。在4月27日上海市水价调整听证会上,上海市官方承认调整水价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水务企业保障供应。

        他们出示的数据称,2008年度上海自来水企业主营业务利润为-4.18亿元,净利润为-2.65亿元。排水企业主营业务利润-1.95亿元,净利润-1.95亿元,供排水企业合计亏损4.6亿元。

        上海济邦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燎说:“价格水平总体较低,污水处理费更甚,部分地区甚至不足以支撑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更无法反映环境成本。”

        但外界普遍观点则认为,水务单位是垄断经营,在亏损原因不明的情况下以提价方式弥补亏损,难以让人心悦诚服。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慧中认为,“水费提价的利益并不应该由自来水供水企业获得。因为自来水企业处于垄断地位,供水业务是否存在亏损,或亏损是否因为水价过低导致,相关的信息并不透明。”

        李正念对于这些复杂的争论没兴趣,他反对涨价的理由也非常简单:“我们的工资待遇没有提高,但各种收费却提得很快。而且这里还有很多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

        困扰着李正念们的不仅仅是水价。和全国其他城市的居民一样,昆明市民在水电气等资源型产品涨价博弈中明显处于弱势。

        就在宣布水价上涨的同时,昆明市发改委把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收费标准从目前的8元/吨提高到10元,到2010年则提高到12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从目前的1.8元/床/日调整为2.15元。

        而全国范围的电价、天然气价和油价调整也均在酝酿中。

        看上去理所当然的水价调整遭到了民意的抵触,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这并不是上调水价本身的错,而是目前的水价调整机制不合理。

        目前,水价调整程序是:供水部门提出调价申请,地方价格监管部门应依据《水价成本监审办法》进行成本核查,并组织市民进行听证,以决定价格调整的时间和幅度。

        但是,由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领衔的《水价成本监审办法》迟迟没有出台,目前公众在与供水部门进行调价博弈过程中,信息完全不对称,这就导致公众对于涨价的合理性持怀疑态度。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林副总经理文波建议,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规范水价成本构成等问题,以解决政府和市民间的沟通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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