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一批享受优惠电价的泵站已经确定,凡使用地表水实施农业灌溉的泵站以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准的小型泵站,不分扬程高低统一执行每千瓦时0.06元的电价。享受优惠政策的灌区、泵站的水价由有关部门核准,实际水价超过每立方米0.25元的按0.25元征收,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核准水价不到每立方米0.25元的,按实际价格征收。新的价格从春浇开始执行。这是3月5日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的。
我市是全省的农业大市,共有水地面积495万亩,农业灌溉用水量占全市年用水量的80%以上。多年来,为抗御干旱和发展农业生产,我市修建了以黄河、汾河等地表水为水源的多级提引水工程,设计灌溉面积395万亩,为农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农产品效益低,农业灌溉特别是灌区灌溉电价、水价偏高,使相对丰沛的地表水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就黄河水而言,我市年利用量不足上级下达指标的20%。相反,近年来大量超采地下水,却造成了水生态环境的恶化。全市地下水水位平均下降1.47米,靠近城镇的区域则达4.7米。这一局面若得不到扭转,将直接影响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据悉,在对使用地表水实施农业灌溉的大中型泵站进行补贴的同时,我市将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提高地下水资源费的收取标准,通过价格杠杆引导人们多用地表水、少用地下水,切实推动水生态环境改善和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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