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汇报会,向国家考核组汇报了去年内蒙古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自治区副主席刘卓志出席会议。
2009年,内蒙古坚持把松花江、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流域内蒙古段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松花江、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流域在内蒙古境内涉及12个盟市63个旗县区。内蒙古列入松花江、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项目163个,包括工业污染防治项目74个,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项目76个,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13个,列入防治规划的考核断面共17个,通过重点流域水防治规划项目的实施,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内蒙古重点流域河流水质有所好转。
为有效推动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和落实,内蒙古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治污责任,加快规划项目实施进度,强化已建成项目的监管,同时,还要加大全区各地工业点源监管力度,杜绝超标排放,确保实现全区重点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
国家考核组在听取自治区的报告后,对内蒙古“十一五”期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与参会的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并对一些重点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记者王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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