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今年我市将实施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通过评估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等级,依次加强卫生监督的频次。
据了解,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对全市所有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进行量化评分确定卫生等级。卫生信誉度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级,对应的卫生监督频次分别为不少于1次/年、2次/年和4次/年,对达不到C级卫生信誉度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评定结果也将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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