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中央下达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6.9亿元,扣除2010年提前下达的3.68亿元,2011年实际下达3.22亿元;下达第三批重点县名额21个,含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名额8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名额11个。
其中,重点县建设补助资金2.68亿元;高效节水灌溉专项工程建设补助资金4000万元,第一批重点县奖励名额3个,奖励资金60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名额2个,补助资金800万元。
中央要求,重点县水利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平原地区重点县建设以发展输水灌溉、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为主,推动景观区全部实现管道化灌溉;山丘区重点县则以发展“五小水利”工程为主,配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增加有效灌溉面积。
中央还将在第三批重点县中选择部分县,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试点、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同时继续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对于第一、第二批重点县中有条件规模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的地区,将采取“集中资金、连片治理、整体推进”方式,集中力量开展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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