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资溪县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和监理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 浏览次数:次 | 发布时间:2008-11-8 | 更多 |
赣建 资招字 招字[2008] 20 号 一、资溪县污水处理厂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该工程项目施工和监理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项目地址: 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 ; 2、建筑规模: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投资总额约1550万元。 3、质量要求:确保市级优良、力争省级优良; 4、工程工期要求:2008年12月1日开工至2009年5月31日完成土建工程(含水电安装),2009年9月1日完成设备安装与调试。 三、本工程招标范围: 四、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1、施工招标: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可以报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 (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 2、监理招标: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和房建监理甲级资质监理单位可以报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 五、报名应提供证件(书): 1、施工招标:投标报名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和五大员有效岗位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不需提供企业施工业绩,施工单位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的应提供已竣工验收的县级及以上城市或相近规模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施工经历业绩(不计时间),施工业绩一律凭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另一种或以上能证明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不需要企业施工业绩。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监理招标:投标报名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劳动聘用合同、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的监理单位,应提供一项已竣工验收的县级及以上城市或相近规模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的监理经历业绩(不计时间),监理业绩一律凭两种以上(含两种)能证明投标人监理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监理资质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单位,不需提供企业监理业绩。同时提供复印件壹份,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 11 月 8日。 报名时间:2008年 11 月 10 日至2008年 11 月 14日5个工作日内(不含工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带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地点: 受理报名人名称: 资溪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报 名 地 点: 资溪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报 名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870864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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