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平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广平县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承建人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投资人。
一、项目名称:广平县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承建人
二、建设单位:广平县污水处理厂
三、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污水三万吨。
四、建设地点:广平县锦泰路东段北侧,东风渠西侧。
五、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是为了选择广平县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承建人。经招标选定的项目承建人,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建设,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招标人。
六、资金来源:国债、地方配套和承建人自筹。
七、投标申请人要求:
承建人应是独立法人单位,可以是独家参加投标,也可以是两个单位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和技术能力执行合同;有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
八、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需准备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企业简介。
报名时以上各项须出示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成册。于2008年8月22日至2008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邯郸市广泰小区16号楼4单元7号报名。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被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招标人:广平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贺金山
联系电话:0310-2529899 139300816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广泰小区16号楼4单元7号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310-8099318
传 真:0310-809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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