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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海沧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工程设计招标公告(重新)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5-31            更多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infoseek.com)

招标编号:顺恒(设)招字D[2011]第030号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06-02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商业咨询服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市海沧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市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及服务(勘察、方案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公开(公开、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厦门市海沧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工程;
1.2.建设地点:海沧污水处理厂现状用地范围内;
1.3.工程建设规模:拟对海沧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规模的剩余污泥进行深度处理,同时考虑厂外脱水后污泥(约50吨/日、含水率约80%)进行深度处理,深度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均应低于60%
1.4.投资总额:人民币2362.3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总和约为1955.84万元,本工程费用限额为1955.84万元人民币。
1.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1.6.招标范围和内容
1.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服务。
1.6.2.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
1.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7月,建设周期6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规模、造价等);
2.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3.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27日至2011年6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3.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
4.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帐;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6.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费用
7.1.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1955.84万元、计费额1955.84万元,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最高限额为77.13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审核机构审核后的设计费为准。
7.2.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大道157号水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铁志毅;
项目授权委托人:林强;
联系人:许洪凯;
电话:5909157;
传真:5900887;
邮编:361006;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08号中烟工业大厦2304室;
法定代表人:王如一;
项目授权委托人:柯琪;
联系人:小杨、小高;
电话:5328519、5328513;
传真:2282408;
邮编:361012;
(3)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帐号:379001040022510。
缴交时间: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前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层。
招标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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