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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棠下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厂区关键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2-6-21            更多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chinainfoseek.com)
招标编号:0703-1240CIC4F003
招标代理: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业主单位: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报名截止:2012-06-26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环保绿化
招标公告正文:1、江门市棠下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的首期工程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资[2010]672号文件批准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为:4万立方米/天,现决定对该污水厂首期工程的厂区关键设备进行公开采购招标,选定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关键设备招标预计采购金额约为2000万元,共分五个包进行,分别为“第一包:污水(泥)动力提升成套设备(包括:进水泵房原水泵、污泥回流泵和排泥泵等潜水泵成套设备)”、“第二包:氧化沟水下搅拌成套设备(包括:潜水搅拌器、水下推进器和潜水回流泵等成套设备)”、“第三包:氧化沟工艺供氧成套设备(包括:齿轮增速型单级离心鼓风机成套设备、氧化沟内的曝气系统(包括成套的微孔曝气管及其管/件附属系统)”、“第四包:污泥处理系统成套设备(包括:泥区系统各成套设备及其附件、周进周出二沉池刮吸泥机成套设备)”招标和“第五包:自控系统、仪表和监控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地点:江门市棠下镇天沙河支流桐井河与规划新南路交叉位置的西北侧。
2.2本次招标共分五个包以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及其设备。投标人须根据各包的招标文件要求分别进行投标,可只投其中的一个包、或投多个包,一旦中标即为合同的承包商。但:
2.2.1拒绝采用将一个包中的部分供货拆分进行的投标。
2.2.2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施工图中的设备一览表和各包规定的制造商资格及业绩要求。
2.3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天。
2.4交货地点:污水厂施工现场。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4、★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
4.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国外投标人不限)的国内外企业。若投标人为关境内企业,则必须2010年度工商年检合格。投标人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
4.2投标人应提供最近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境外制造商在国内的全资子公司,可提供制造商最近连续三年的相关报表,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3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的设备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
4.3.1第一、二包投标设备均应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市政污水处理规模不小于4万吨/日的、且已成功运行5年的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成功运行的用户证明)。
4.3.2第三包主体投标设备均应具有2个及以上、市政污水处理规模不小于4万吨/日的、且已成功运行5年的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或成功运行的用户证明)。
4.3.3第四包:主体投标设备应自2008年至今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年处理污泥量为1万吨及以上的、且已成功运行1年的市政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理项目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须供货合同复印件和成功运行用户证明)。
4.3.4第五包:投标人应在2008年至今应具有作为主集成商向国内至少2个已运行的4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厂成功提供自控仪表系统设备、全套软件开发、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的项目经验业绩(须提供运行厂家的验收证明复印本及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4投标人资质:
4.4.1对于第一包、第二包投标设备,第三包的主体投标设备,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或其中国区或国内总代理授权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正本唯一授权书【注:如授权书由制造商出具,则须附制造商给予非制造商投标人的表明有效期的地区代理授权函;如授权书由中国区总代理出具,则需附制造商给予该总代理的表明有效期的地区代理授权函】。
4.4.2非制造商的投标人在国内须具有成功代理投标设备至少3个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的工程业绩合同。
4.4.3第五包的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的资质。
4.5本项目各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对于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境外制造商在国内的全资企业除外。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申请人可到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江门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规定执行、标书售出后不退,时间为2012年6月19日到2012年6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所有投标书均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五套副本,电子文档1套投标书必须在2012年7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到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最高80万元)。逾期收到或无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楼
联系人:梁惠欣、夏骏
电话:15917301245、010-6334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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