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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分水岭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比选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8-29            更多

招标编号: GC20140828021

招标代理: 0
业主单位: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报名截止: 2014-09-02
所属地区: 四川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一、本项目经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泸江发改投[2014]17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江发改备[2014] 95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分水岭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 江阳区
实施时间 91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占地154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总规划为日处理能力为8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
建设资金 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其他 工程发包价中包含暂列金13.29万元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分水岭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和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一体化生物流化床与生物滤池(床)复合污水处理工艺专利技术或类似专利技术。③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账回单备注栏注明:BZJ-003,开标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以便退还保证金。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4年08月2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09月02日10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江阳支行 
        账 号:5100163 630805150630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153.86 7.69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4年09月02日10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内)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 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人民政府
邮 编:
联 系 人:邓宝健
联系电话:0830-3620097
传 真:0830-3620097
电子邮件(E-mail):
 
 
2014年08月28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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