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汤阴县污水处理厂BOT投资项目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 浏览次数:次 | 发布时间:2014-9-5 | 更多 |
招标编号: TY2014GC096 招标代理: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4-09-11
所属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1、招标条件
汤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决定对新建汤阴县污水处理厂(2万吨/天)和古贤镇污水处理厂(5000吨/天),采用BOT特许经营方式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授权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招标人。现诚邀有意向且合格的投资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汤阴县污水处理厂BOT投资项目;
2.2招标编号:TY2014GC096
2.3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选定一个投资运营商,以BOT(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方式投资规划内新建污水处理厂,在政府方指定的场地上投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期25年(不含建设期),并在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污水处理厂完好无偿移交给汤阴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方应按协议约定向投资人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3.2 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OHSAS18001认证证书;
3 3投标人须具有2009年以后签订的BOT运营业绩,截止2014年8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BOT的污水处理厂不少于一个2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且正在运营;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5外省企业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证明前来报名;
3.6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开具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以后);
3.7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时缴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4 日至 2014 年 9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至 11:30,下午 15:00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进行报名并领取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ISO9001认证副本、ISO140 01认证副本、OHSAS18001认证副本、相关环保及机电安装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2)业绩证明(投标企业签订的BOT协议);
(3)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开具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以后);
(4)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手续。
以上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由法定代表人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事宜。
4.3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9 月 25 日9时30分,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广场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2-63 068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371-63977434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2-380262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X年X月X日看到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获悉,汤阴县将进行 项目建设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公司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7、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8、法人身份证;
9、授权委托书;
10、授权人身份证;
注: 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
附件1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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