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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盱眙县维桥乡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3-16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0
招标代理: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5-03-19
所属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商业咨询服务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盱眙县维桥乡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建设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盱眙县维桥乡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本项目的施工对外公开招标。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盱眙县维桥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盱眙县维桥乡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范围:维桥乡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含整套处理工艺流程及配套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3.工程地点:盱眙县维桥乡;
 
4.工程规模:污水处理设施20t/d共计1座,60t/d共计1座,80t/d共计2座,200t/d共计1座。
 
5.工期要求: 60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设计图纸须通过图纸审查部门审查,工程合格。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
 
(1)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与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单位);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等级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2.1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6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2.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8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
 
2.9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2014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10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2.11投标单位出具的投标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
 
2.12根据《关于调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方式的通知》(淮检发〔2014〕83号)相关要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查询,如被查询单位或者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被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
 
2.13根据淮安市有关规定,盱眙县外施工企业(外省企业须先办理省外企业单项投标和年度《信用手册(核验书)》)必须到盱眙县建工局办理进盱注册备案手续后,持盱眙县建工局签发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盱备案手册》或单项备案通知书方可参加投标。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盱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注册备案要求(《外地施工企业进盱注册备案申请表》)请到盱眙县招投标中心网站www.xyzbw.com办事指南区下载。联系电话:0517-88267997。
 
2.14企业自2009年12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生活污水处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环保部门签字否则不予认可)。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与投标文件开标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
 
三、有关费用:资料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投标人于开标前由其基本账户汇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帐户并到中心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汇款方法见:http://www.xyzbw.com/News_show.asp?Newsid=113
   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日内汇至招标人账户,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凡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标书为无效标书。
 
 六、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 1.双方签订合同后临时设施搭设完毕、材料、人员、机械进场后一星期内支付合同价的10% ;2.主体结构验收结束,污水处理设备进场后一星期内支付合同价的20%;3.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一星期内支付合同价的30%,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审计机关审计完毕后付至审计价的90%;5. 其余10%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试运行期满两年后一次性付清(无利息)。
 
七、请申请人于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星期六、星期天除外)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初步审查: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联系电话:招投标中心:钟玲 0517-88220123 招投标中心地址淮河东路108号
 
招标人:盱眙县维桥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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