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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济宁市任城区安居十里铺村、唐口鲍屯村等六个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4-25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RCCG-2016-0144
招标代理: 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6-05-13
所属地区: 山东
所属行业: 环保绿化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招标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济宁市任城区安居十里铺村、唐口鲍屯村等六个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 标 人:济宁市任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项目编号:RCCG-2016-0144
2、项目说明:本项目包含安居十里铺村,唐口鲍屯村、大流店村、韭菜姜村、路口村、张桥村六个污水处理站。六个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每站占地约150平方米,污水处理水量为Q=360 m3/d;
 本项目为任城区安居十里铺村、唐口鲍屯村等六个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包含土建、设备、安装调试、质保期内运行、监测及维修。
3、预算金额:3775181.22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2具备环保设备销售能力的投标人(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6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
5.10投标人近三年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投标人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投标人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投标人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3202121,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
7、上传投标文件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 5月13 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投标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8、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 5月 13日08:30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
9、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6年 5 月13日上午09:00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解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0、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 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
11、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济宁市任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郑广涛                    联系电话:13954759169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兴商务中心C814房间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文                    联系电话:0537-2390106、2390109
联系地址:济宁市火炬路与红星路交叉路口盛泰广场G座1304室
监督部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854775266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随意放弃中标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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