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蓝深集团
当前位置:水工业网 > 招标信息 > 江苏 洪泽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洪泽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9-8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3208291609070201
招标代理: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6-09-12
所属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0]洪泽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8291609070201 项目名称 洪泽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3208291609070201-BM-001; 标段名称 洪泽县清涧污水厂污泥进行危险性定性鉴别报告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9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9月12日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洪泽县清涧污水厂污泥进行危险性定性鉴别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洪泽县清涧污水厂污泥进行危险性鉴别报告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洪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洪泽县清涧污水厂污泥进行危险性鉴别报告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洪泽县境内
   1.2项目概况:
 项目说明、工作任务及要求:资料收集、前期采样及检测、固体废物属性判定、危险废物属性初筛、确定危险性鉴别、鉴别方案论证、采样与检测、鉴别报告编制、鉴别报告审查
1.3 工期:4个月(120日历天)
1.4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3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或环境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4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2.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承诺书);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2.6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工程价款支付:提交经评审合格后的鉴别报告一次性付清。
 
6、发包控制价:本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910000元 
7、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签订合同前缴纳。
 
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入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已按规定缴纳2016年洪泽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库年度保证金的企业无需再单独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9、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年9月8 日至2016年9 月12 日,本次招标采取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提供第2条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6年 9月8日至2016年 9月 12日的每天上午8:30至 11:00和下午14:00至17:30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洪泽分中心(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节假日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13776724890,邮箱:wcf13776724890@163.com
10、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经办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出售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9 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2、发包人:洪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联系人:    魏成芳          联系电话: 13776724890     
 
 
 
相关附件
 
污水厂相关招标信息

暂无评论信息



相关招标信息
打印本页

本周热门新闻

本月热门新闻

混流泵
查看中国水工业所有信息     行业新闻 - 市场动态 - 企业动态 - 厂商 - 产品 - 招标 - 论文 - 案例 - 方案 - 图纸 - 软件 - 课件 - 政策法规 - 标准规范 - 市场研究 - 会展 - 招聘 - 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