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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3-28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中招青海公招(服务)2017-02)
招标代理: 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7-04-18
所属地区: 青海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商业咨询服务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招青海公招(服务)201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环资【2016】118号文批准建设,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代理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处理规模3万吨/天,扩建后总规模6万吨/天。厂址位于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西侧,占地约32亩。主要建设细格珊及沉沙池,初沉池,多段多级AO池、终沉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间、紫外线消毒渠、鼓风机房、生物除臭间、加药间、泥池、污泥脱水间等配套附属设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具体要求。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项目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标段划分:无
 
 
   设计周期: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必须要满足施工招标要求(含概算及工程量清单),并完成方案审查并协助完成图纸审核工作。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于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审查工作。设计服务期限和本项目施工期限同步。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条件;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和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6、设计团队要求:各专业人员需配置齐全、搭配合理、满足项目要求;
 
 
7、省外进青企业须提交2016年度“进青备案手续”;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截止时间等说明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大厅(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威尼谷,湟水花园西门对面。
 
 
5.2备注: 投标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要求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携带被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已更换新版本资质证书则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但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二维码可扫描);
 
 
(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携带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拟派本项目人员一经提交不得更换;
 
 
(6)外省投标企业须持有进青备案(原件携带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本项目招标文件1000元/份。
 
 
6招标文件的递交和其他事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9时30分前,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威尼谷,湟水花园西门对面)。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
 
 
6.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应答,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自行踏勘现场期间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定于2017 年4月18日9时30分整进行开标
 
 
  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威尼谷,湟水花园西门对面)。
 
 
10.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排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7313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马倩
 
 
电话:0971-631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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