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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南溪区裴石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安装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2-26            更多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0
招标代理: 0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8-03-01
所属地区: 四川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南溪区裴石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安装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南溪区裴石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安装部分进行专业分包比选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南溪区裴石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二)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设备预埋、安装、调试等内容。
 
(三)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
 
(五)情况简介:通过本次比选招标,将确定符合资格审查的比选单位,作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溪区裴石污水处理厂项目设备安装施工专业分包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近三年(2014、2015、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四)类似业绩要求:提供2014年1月以来承担过不少于1个已完工的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五)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四、报价方式:以最终审计金额下浮8%作为最高控制价。
 
五、项目付款方式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付款方式:按中标下浮比例进行工程款支付,安装设备后支付至工程款的5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款的70%,审计结算结束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工程付款须提供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投标人须知
 
1.招标人对投标人劳务作业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投标人须无条件限时进行整改;若投标人不配合、拖延整改,甲方将罚款200以上并视情节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权力。
 
2.项目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对投标人实施的每三次罚款视为投标人一次工程建设违规行为,累计被记三次工程建设违规行为,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劳务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3.主要材料费用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询价确定,完工后材料费用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4.投标人必须确保工程技术、安全、经济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招标人不定期对投标人进行检查,如因投标方资料问题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计量和验收送审,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1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200.00元
 
(三)报名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四)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参加投标人须在开标前(2018年3月1日下午16:00之前)通过银行转账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比选结束后,未中标者凭银行转账回执单当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中标单位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元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2010311300326
 
九、比选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并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为一正两副,并密封完好。
 
(一)投标报价函。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开标不提供),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合一的证件需提供新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单位以上证件。
 
(四)提供工程造价不低于200万元及以上的环保工程类似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五)主要人员要求:需根据工程内容合理配备人员计划
 
(六)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主要技术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七)投标保证金转账电子回执单。
 
(八)施工期间资金保证措施。
 
(九)近三年(2014、2015、2016年)财务报表,无亏损。
 
十、开标时间:2018年3月2日上午9时
 
十一、开标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6楼)
 
十二、开标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方案、技术力量配置、施工期间资金保证等进行评审,择优而定。
 
(联系人:姜治宇 联系电话:13708297700)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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