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屋顶( 高位) 消防水箱( 以下简称“消防水箱”)作为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和重要性已得到广大消防工程技术人员的公认,很多火灾案例是在消防水泵启动前就靠消防水箱提供的消防水量扑灭。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 8. 4. 4 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 年版,以下简称“高规”) 7. 4.7 条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01, 2005 年版,以下简称“喷规”) 10. 3. 1 条均规定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 设置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物是否一定不必设置消防水箱工程设计中采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将全部消防用水量储存在高地( 高位) 水池或水塔中( 设置消防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且水池或水塔的设置高度能够保证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防设施的设计水量、水压要求的高压给水系统; 二是将全部消防用水量储存于专用气压水罐中,且设置稳压装置的高压给水系统; 三是利用市政自来水管网压力直接供水的高压给水系统。根据“建规”、“高规”、“喷规”等相关条文及其条文说明规定,采用第一种、第二种高压给水方式的消防给水系统可不设消防水箱。而对于采用第三种给水方式的消防给水系统: 当市政自来水管网水压、水量均能够经常保证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防设施的设计水量、水压要求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但如果市政自来水管网水压、水量虽在平时或大部分时间内可满足消防用水水压、水量要求,但在用水高峰某时段有可能不满足要求时,则仍应考虑设置消防水箱,“建规”8. 4. 4 条文说明有此规定。也就是说设置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如利用市政自来水管网压力直接供水的建筑物不一定不必设置消防水箱。</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