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莲招字[2008]6号
莲花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已批准建设,该项目施工和监理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工程造价2200万元,工程项目位于莲花县城。
二、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1、施工招标要求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其中二级资质企业需提供污水厂或给水厂的施工业绩(不计规模和时间)。
2、监理招标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给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监理企业均可报名,其中乙级监理 企业需提供污水厂或给水厂的监理业绩(不计规模和时间)。本次监理招标包括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和截污管网等。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请于2008年6月18日至2008年6月24日17:00时持本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代理书及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类二级及以上)到莲花县招标投标中心报名。(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请于2008年6月18日至2008年6月24日17:00时持本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书及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代理书及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类)到莲花县招标投标中心报名。(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招标人:莲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9-7221207
监督机构:莲花县建设工程招标办 联系电话:0799-7225331
报名联系人:谢先生、贺先生 联系电话:0799-7211070
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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