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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社会对供水基础设施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 这就需要吸引国内外的资金进入供水工程建设领域以加快供水工程的建设。在引入资金的过程中, 建设资金来源的取向在供水工程中因有其自身的特点, 应予以认真分析。
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 非政府投融资公共工程比较典型的管理模式是 PFI( Private FinanceInitiative) , 即 私人主动融资 , 是英国政府于 1992年提出, 其含义是公共工程项目由私人资金启动, 投资兴建, 政府授予私人委托特许经营权, 通过特许协议政府和项目的其他各参与方之间分担建设和运作风险。公共项目的委托特许经营被认为是 200 年来英国建筑业最具根本性的变革, 英国政府要求公共工程项目在计划阶段, 必须首先考虑采用PFI 方式,除非经过政府的评估部门认可该项目不宜或不能或没有私人部门参与的情况下, 才能采用传统的政府财政投资兴建的办法。在日本, PFI 被称为 官民协作项目 , 并于 1999 年 7 月在国会上通过了!PFI 推进法[ 1]。PFI 实施的形式主要包括: BOT ( BuildOperate Transfer) , BT O ( Build Transfer Operate) ,BOO( Build Ow n Operate) , BLT( Build Lease T ransfer) , DBFO( Design Build Finance Operate) , DCMF( Design Construct Manag e Finance) 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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