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主要措施仍然是以行政手段、工程措施与收费措施为主。由于这些措施忽视地方经济利益, 片面强调地方污染治理责任,将污染治理工作与地方经济发展、与南水北调工程、与新农村建设分割开来, 结果都是治标不治本的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