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流域水管理特点及其对中国现有体制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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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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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 | 流域管理   |
【摘要】 | 基于对法国Adour-Garonne流域管理机构的考察和学习,在参考相关文献和国内外研究基础上,得出法国民选政府二元体制下的流域管理机构经济与行政手段并重,中央与市镇协商管水的体制特点。 |
【部分正文预览】 | 在法国的政治体制中, 中央政府领导人( 总统)与市镇领导人( 市长) 分别由选区内的选民选举产生, 这两级政府对与选民息息相关的水资源及水环境负责。这一由下而上的民选政府和二元政治体制, 强化了国家与地方两级政府对涉水问题的责任和权利划分, 造就了具有法国特色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模式。同时, 由于水资源的流域自然属性, 决定了流域在涉水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形成了国家流域市镇三级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责任主体, 大区和省级机构为辅助的涉水管理行政体制( 图1) 。与之配套的事权与财权体系, 也分别由国家流域市镇三级承担并各有侧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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