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设管理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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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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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关键词】 | 地下水管理法规制度 凿井 规范管理   |
【摘要】 | 建立健全地下水管理法规制度,出台钻井资质等级标准,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工作,加强凿井企业法规制度培训,是实现规范管理的有效途径。 |
【部分正文预览】 | 我国北方地区蕴藏着较为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也普遍较高,从事地下水开发利用活动的钻井施工队伍也十分庞大。据统计,全国范围内,纳入各省管理钻井队有1 538个,其中河北省、陕西省、新疆自治区、内蒙自治区依次为565个、230个、197个、200个,分别占全国总数的36.7% 、15% 、12.8% 、13% 。长期以来,这些数量庞大的钻井队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为工农业生产发展、为改善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近年来,为了很好的开展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北京市、陕西省、安徽省、内蒙自治区等地先后通过制定
本省(市、自治区)的实施《水法》办法,来补充相应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条款内容。例如,在《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规定了开展凿井方案审批和成井资料报送的有关要求。与此同时,还配套出台了《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辽宁省和新疆自治区还专门出台了地下水管理地方性法规,开展相关工作,在地下水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实现规范管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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