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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HJ/T 403–2007)

发布时间:2008-11-7 浏览次数:转发微薄
所属分类:
性质:指导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号:HJ/T 403–2007
发布日期:12 21 2007
实施日期:04 1 2008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Urban Rail Transit for Check and Accept of Completed Construction project 
( HJ/T 403–2007 2008-04-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一般技术性规范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

       其他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性监测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标准全文下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HJ/T 40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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