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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2002)

发布时间:2008-11-14 浏览次数:转发微薄
所属分类:
性质:指导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号:HJ/T 91-2002
发布日期:12 25 2002
实施日期:01 1 200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Requirements for Monitoring of Surface Water and Waste Water

( HJ/T 91-2002 2003-01-01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订监测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相应监测分析方法、流域监测、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上报、污水流量计量方法、水质监测的质量保证、资料整编等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急监测的基本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对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的水质监测,包括向国家直接报送监测数据的国控网站、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县级控制断面(或垂线)的水质监测,以及污染源排放污水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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