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省水利厅水资源处了解到,我省日前下达2010年全省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计划,规定全省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7亿立方米,其中超采区压缩地下水360万立方米。今后,地下水原则上只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工业用水应当逐步改用地表水源或其它非常规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