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横湖中路截污及南屏路污水管牵引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关于温岭市污水处理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初步设计的批复》([2000]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屏路污水管牵引工程,工程内容主要为Φ400PE管非开挖牵引122米,检查井2座,路面凿除及修复暂估50㎡。PE管材料采用PE100聚乙烯给水管(0.8MPa)DN400×19.10,热熔连接。
横湖中路截污工程,工程内容主要为Φ400PE管非开挖牵引702米,检查井4座,路面凿除及修复暂估100㎡。PE管材料采用PE100聚乙烯给水管(1.0MPa)DN400×23.70,热熔连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污水管牵引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3.3台州市外企业要求提供《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或出具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1月25日~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交易员凭有效《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直接到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大厦22 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2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二)(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大楼22楼)。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6.1未取得《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wlztb.com.cn/)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高小姐)。
6.2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22楼。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昌明
联系电话:0576—8622985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大楼19层1902
联系人:冯璐璐
联系电话:0576-8610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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