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2008120501
一、工程概况
潞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回用工程施工监理(建设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在污水厂院内,计划投资2800万元,资金来源国债,企业自筹。工程报建和招标申请已经招标办审查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二、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该工程招标的内容和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过程监理,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12月30日,竣工日期2009年12月30日。工期365天(日历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必须是监理市政乙级及其以上的企业。
四、报名须知
愿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携带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国家级)的资格证书。报名时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进行初审报名登记,报名日期为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2月11日工作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在合格报名投标人超过10家时,可选择不少于规定数量的合格报名人参加投标。
六、开评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韩永卫 联系电话:13935599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