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双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娄底市发改委娄发改投〔2008〕228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本公告已在相关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双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第一期土建工程
2、建设地点:双峰县永丰镇
3、建设规模:占地约60亩,第一期建设2.5万m³/d,本次项目计划投资约2000万元。
4、计划工期:接到业主开工通知之日起90天(日历日)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的总承包方式
6、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的两座氧化池、两座二沉池、提升泵房及附属设施、截污主干管和厂区房屋建筑、围墙、四周护勘等第一期土建工程。详见施工图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具备相关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详细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近五年内具有承建一个及以上污水处理厂的类似工程经历(2万m³/d以上);项目经理为一级(市政类)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经验(2万m³/d以上);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
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申请人相一致,并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外省企业投标申请人须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湖南省内设有分公司,且分公司在湖南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
(2)根据湘治欠办【2005】16号文要求,开具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的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本次资格预审申请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2008年 12月 04日至12月08日,每日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投标申请人须持①单位介绍信(以2008年 12月 04日至12月08日的开具为有效)、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以上③~⑧须复印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留存招标代理公司)。
2、投标申请人前往长沙市五一中路129号碧云天大厦19楼G座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年12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待招标人确定后在2008年12月12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传真)和电话通知各申请人;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资格预审的办法和行政监督:
按照湘建建〔2007〕102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要求进行,并接受双峰县相关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系人:刘国辉
电 话:0738-6827779
代理机构:湖南长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卫风 刘志坚
电 话:0731- 6690738(办公)
0731- 224358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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