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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新厂建设项目危险品库、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7-22            更多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infoseek.com)
招标编号:CCWGZB2011-0701
招标代理:长春市维冠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1-07-27
所属地区:吉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危险品库、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长春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长高发改字[2011]61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危险品库、污水处理站工程
2.2工程地点:长春高新区南区越达路与超然街交会处;
2.3建设规模:186平方米(其中:危险品库:78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08平方米),框架结构;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
2.4场地条件:符合施工条件
2.5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1年8月15日,竣工日期2011年10月31日,总工期:77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质。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参加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_合格制
4.2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外省施工企业必须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施工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必须先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1年_7月_21日至_2011年_7月27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_9:00时至11:00_时,下午13:00_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1005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当日内寄送。。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栗女士
电话:8515010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维冠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88608577
传真:0431-8860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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