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陕西兴化1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醇科技示范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供稿单位:中国水工业网 | 浏览次数:次 | 发布时间:2015-9-25 | 更多 |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SCZF2015-ZB-749/3
招标代理: 0
业主单位: 0
报名截止: 2015-10-08
所属地区: 陕西
所属行业: 其他
详细内容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www.okcis.cn)
1.招标条件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醇科技示范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污水处理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西兴化1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醇科技示范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SCZF2015-ZB-749/3
2.3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工程设计、施工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程地点:陕西省兴平市
2.5工期:6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设计资质业务范围内可从事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则无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六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申请人公章的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8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高新商务酒店一楼第五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工业和信息化厅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邮 编:710061
联 系 人:孙莉 毛鑫
电话 及 传真:029-88499584
邮 箱:4944644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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