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提高及其对处理工艺的新要求 |
文件大小:20 KB格式:rar发布时间:2009-07-01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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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根据安全饮用水法(Safe Drinking Water Act),由USEPA制定国家饮用水第一类污染物标准(强制性)共92项, 其中 浊度 1项; 无机物 19项;微生物 8项; 有机物 60项;放射性 4项,国家饮用水第二类污染物标准(非强制性)共15项,包括色度、氯化物、铁、锰、总溶解固体等。要求 |
【部分正文预览】 | 根据安全饮用水法(Safe Drinking Water Act),由USEPA制定国家饮用水第一类污染物标准(强制性)共92项, 其中 浊度 1项; 无机物 19项;微生物 8项; 有机物 60项;放射性 4项,国家饮用水第二类污染物标准(非强制性)共15项,包括色度、氯化物、铁、锰、总溶解固体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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