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的思考 |
文件大小:0.19MB格式:pdf发布时间:2010-03-28浏览次数:次
【中文关键词】 | 污泥 处置 农用泥质 标准   |
【摘要】 | 2008年制订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标准,对污泥农用时重金属浓度指标实行分级控制。根据作物试验结果,并结合我国农田土壤的实际情况,对毒性强、危害大的重金属元素从严控制,对毒性和污染风险小的锌和铜,则适当放宽限制;对种植非食用农作物的农田,也适当放宽重金属浓度的限制。另外,增加了污泥中有机污染物、病原菌、腐熟度和污泥施用时间、施用量、禁用区域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
【部分正文预览】 | 污泥的处理与处置已经成为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的限制因素。制定科学的污泥处理与处置标准是监控污泥处理与处置、选取合理技术路线和采取有效技术政策的重要前提。我国于1984年颁布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4284—84) ,但由于当时缺乏相关的工作基础和科学积累,目前已经暴露出许多问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对污泥脱水、污泥稳定提出了控制指标。但是,该标准只是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而不是污泥农用(土地利用)标准,因此对污泥的土地利用不能进行有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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